哪些儿童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什么

哪些儿童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什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重庆市户籍,且父母因下列情形无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全日制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执行。

哪些儿童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什么

1、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

2、父母一方被遣送(驱逐)出境,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

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

从2021年9月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可享受1255元。

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

重病是指患有我市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抚养的;

联是指失去联系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查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

服刑在押是指被法院宣判且正在监狱服刑6个月以上;

强制隔离戒毒是指在戒毒场所被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在6个月以上;

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被逮捕、刑事拘留在押,法院尚未判决刑期,且拘押期在6个月以上;

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被撤销监护资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遣送(驱逐)出镜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