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符合重庆市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可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屋需求,仅受理购买首套住屋的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转住屋公积金个人住屋贷款(置换贷款)申请,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屋和“三无”人员住屋公积金个人住屋贷款。
重庆“三无人员”的认定
指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
“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
“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屋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12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贷款流程
1、结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
2、由开发单位代为提出申请;
3、审核(10个工作日);
4、审核通过的签订结款合同;
5、在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6、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7、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回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8、银行发放贷款;
9、领取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