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怎么开 住屋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开具方法

住屋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怎么开 住屋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开具方法

住屋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开具程序

住屋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怎么开 住屋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开具方法

1、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2、办事处(分中心)打印《重庆市住屋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或《异地贷款职工住屋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职工留存。

办理条件

职工需要开具个人住屋公积金缴存证明或异地贷款职工住屋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

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具住屋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

一、办理条件

单位因上市、审计、招投标等原因,需要开具住屋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单位书面申请、有权机关出具的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协查证明(如:单位社保参保证明等)原件各一份,到重庆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2、办事处受理的,市中心审批通过后,打印《单位住屋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联并加盖市中心公章后返给办事处,再由办事处返给单位;分中心受理的,市中心审批通过后,分中心打印《单位住屋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联,加盖分中心公章后返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