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怎样办理 社保转移的办理方法

社保转移怎样办理 社保转移的办理方法

一、市内流动

社保转移怎样办理 社保转移的办理方法

首先,在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停保。(带身份证与社保卡)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然后,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接续参保。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二、跨省流动

首先,在转出地社保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与社保卡)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然后,向转入地社保局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书面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1.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2.转入地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及资金划拨手续;

4.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关资料及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