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怎么办理提取公积金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屋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屋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

哈尔滨市怎么办理提取公积金

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住屋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屋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3、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屋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

4、凡单位撤销、企业破产,职工现无单位管理的,可由职工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在《住屋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屋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提取。

5、职工提取管理中心代管户内的公积金,应由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如职工死亡,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

申请提取住屋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住屋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屋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配偶提取住屋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屋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