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官方发言:罗某事件的钱会全部退还!大家的爱心经不起挥霍!

腾讯微信官方1日就“罗某笑事件”发布说明称,关于“罗某笑事件”的赞赏资金,经深圳市民政局、罗尔、刘侠风以及腾讯方面四方沟通,由罗尔、刘侠风提议,涉事两个帐号共2626919.78元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用户散钱包。

腾讯官方发言:罗某事件的钱会全部退还!大家的爱心经不起挥霍!

微信官方发布的说明称,根据达成的一致意见,微信公众号“罗尔”(微信号:le20160328)的注册使用人罗尔将《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2016年11月30日网友当日全天所有文章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2525808.99元。与此事相关的另一个微信公众帐号“P2P观察”(微信号:p2pguancha)的注册使用人刘侠风将该微信公众帐号下《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101110.79元。

微信官方表示,微信平台将在3天内(12月3日24:00前),将上述两个帐号共2626919.78元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用户散钱包。如有用户未能按时收到款项,可将个人微信号、款项支付时间、赞赏金额发送邮箱weixinzanshang@。

罗尔的行为涉嫌诈骗吗?

北京律师许昔龙认为,本事件中罗尔主要是通过发送文章得到打赏的方式,以及推送文章得到公司赞助的方式取得资金。网络上打赏文章实质是一种对原创文章的付费阅读,网民阅读后觉得好就进行打赏。打赏也不是公众阅读的必经程序,公众在读完文章后,有权选择赏还是不赏。本案关键在于取得钱财的方式和途径,就目前报道的新闻内容看,尚难确定其应负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认为,诈骗罪的要件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为前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此事件的报道来看,孩子得病是事实,而且文章也没有出现呼吁捐款的表述,罗尔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凭借“打赏”筹款是否属于募捐行为?

11月30日,微信官方发布平台“微信派”发布《关于“罗某笑事件”的说明》一文,文章表示微信赞赏功能并非募捐工具。微信方面称由于罗尔文章中,并没有提出募捐的需求,只是用户自发赞赏,因此不存在违规行为,平台没有处理文章和帐号本身。11月30日,平台发现账号异常并开始拦截。完成拦截后累计超出限额的赞赏资金已经达到200余万元。由于实际赞赏金额远远超过设定的5万上限,经慎重考虑,平台对超额部分进行了暂时冻结。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认为,罗尔的行为不属于募捐,也不是发起慈善活动。《慈善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法》只规定个人不可以公开募捐,并未禁止个人求助。公开募捐和个人求助的区别在在于,是否是由本人、近亲属来募集款项,如果是由本人或亲属来呼吁捐款,则属于个人求助。罗尔的行为属于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法规制的对象。就是说,《慈善法》对罗尔的行为没有禁止,也不提倡。“没有法律要求必须倾家荡产之后才能向社会求助。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罗尔的行为没有触犯刑律。不过,如果是利用孩子的病情进行营销,应予以道德谴责。”

“打赏”人可以要求退款吗?

北京律师卢涛认为,罗尔通过“卖文救女”筹措资金,可以认为是一种接受赠与的行为,“打赏”属于赠与行为。依据我国的法律,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如果相应款项已经捐出,则捐款人不能撤销赠与,不能要求退还。

不过,媒体报道称罗尔表示,“如果有人觉得被骗,我会退钱给他们。”卢涛律师认为,受赠人自愿退还相应捐款是可以的,在其承诺退还的情况下,任何以为感觉受骗的捐款人均可以要求其退款,罗必须按照承诺退款。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