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取消奇葩证明 盘点奇葩证明

还记得哪些的奇葩证明吗?“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某人和某人是什么关系”、“证明某人在家中去世”、“某人火化证明”……北京将取消奇葩证明,今后,这些需由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五花八门的证明将被大幅压减。一些本不该由居委会来证明的“奇葩”证明将被取消。日前,北京市政府下发《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通知,今后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核实的事项,群众不必再提供证明。

明确原则:谁认为有必要,就由谁去证明

北京将取消奇葩证明明确了一个原则,那就是“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核实的事项,群众不必再提供证明”。这个原则,具有统领作用。换句话说,谁认为有必要,就由谁去证明;如果有关方面不怕麻烦,那就自己去证明。总之,不能把责任推给群众,不能“自己动动嘴,群众跑断腿”。这条原则确立起来之后,即便有一些证明没有及时发现,没被明确取消,也会倒逼变化和优化。

证明就应该是“法无明确则自核”。现实背景下,依然有一些证明具有存在的必要,但是否必要不能由权力部门自言自语,应该经过必要论证;即便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群众提供,也应该免除群众责任,改由权力部门自行核实。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清晰界定了市场关系,那么“法无明确则自核”则定义了社会关系,统一指向政府在经济社会中的可为与不可为。这一原则,可谓是治理奇葩证明的抽薪之举,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奇葩证明问题。

此次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凡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功能相似相近的证件、执照和证明,原则上要予以优化整合。

盘点奇葩证明

河南男子为证明“我是我”京豫之间奔波7趟

陶先生2001年到北京工作,户籍还在驻马店。2001年他结婚,当时结婚证上的身份证还是15位,尾号是251;2003年,陶先生的儿子出生,出生证上父亲的身份证尾号还是251。可是到了2004年,身份证号升为18位,在陶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身份证尾号被改成了2611。到了2006年,陶先生户口迁至北京,这次身份证号码不同可说不通了,为了证明“我是我”,他整整在北京和驻马店之间跑了7趟。后来,陶先生回到驻马店,到原籍找到邻居开出证明:“我是在这出生的、长大的”,才艰难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旅个游 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

人民日报讲述了陈先生“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遭遇——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却被要求出具陈先生和紧急联络人的母子关系证明。陈先生早已落户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上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头疼之际,有人给陈先生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证明。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恼火。最后这一难题的解决,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

取亡父310元存款 女子需证明离世爷爷奶奶已故

2000年,父亲和继母离异后,成都市民周女士的家中只有父亲周军(化名)和自己。上个月,70多岁的父亲去世,留下总共只有310元存款的存折。银行告诉她,要把这一笔存款取出来,她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这需要到公证处开具《继承权公证书》。

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周女士必须要出示父亲的婚姻状况材料,她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30多年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在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后,周女士被告知,开具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的费用需要200~400元。

5月10日下午,再一次到银行交涉无果后,站在银行门口,周女士叹了口气:“好吧,银行,你们赢了,那些钱归你们了!”

女子办房产证被要求证明“结婚前是未婚”

张女士户口在太湖县。 2013年10月,时年24岁的张女士在安庆开发区购买了一套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她应住建委下属的安庆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要求,于当年10月前往太湖县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今年3月份,张女士入住新房,担保公司通知她来办房产证,并告知如未婚,需再开具一份时间截至当时的未婚证明,如已婚带结婚证前来即可。为避免奔波之苦,张女士便和男友领了结婚证。

居民疑问:证明了又能怎样?

今年5月7日下午,张女士接到担保公司开发区营业部的通知,说办房产证的材料已转到该营业部,需她来签字,不仅要带结婚证等证件,还需开具2013年10月至今年3月间的未婚证明,以证明她在购房至结婚期间未婚。张女士质疑,有了结婚证,有必要再开婚前是未婚的证明吗?如提供了证明,在办证期间婚姻出了状况,担保公司又能怎样?

老人欲领异地社保 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

“证明一个大活人健在,要盖好几个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断了。”

张大爷很生气。他说,妻子黄阿婆原来在邵武市工作,社保地就在邵武市。退休后,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张大爷寄一张证明黄阿婆还活着的“健在证明”,才有资格领取社保金。张大爷想不通,异地社保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一个大活人活着,有什么好证明的呢?

在泉州市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多名市民都表示,没听说过、更没开过这种证明。只有一名派出所民警说,不少老人拿它来盖章。

民警说,这些老人大都是异地社保人员,需要将证明寄回社保单位,证明社保金领受人未离世,才能领社保金。该民警觉得很无奈,派出所的日常工作中,并没有为这种证明盖章的义务,但每次来办理的都是老人,很着急的样子,派出所也只好配合盖章了。

结婚70载难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

王先生在北京工作,最近,他家里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岳母的父亲母亲在办理一项登记手续时,被当地部门要求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

王先生岳母的双亲今年分别已是96岁和92岁高龄,两位老人居住在四川成都。

二老于1946年结婚,已经携手走过69年。2015年4月,因为要办理一个手续,需要二位老人证明他们是夫妻。王先生说,家人翻找了很久,发现目前可以证明二老关系的民国时期颁发的结婚证在几十年岁月中遗失,现在唯一能证明他们婚姻关系的就只剩下一对儿女,和满屋的回忆。

王先生称,当时咨询了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其表示,要求将近百岁的两个老人去民政部门开夫妻关系证明。

“当地民政部门表示,目前无法证明民国时期的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王先生说,两个老人随后按照要求来到公证处,公证处的答复是,需要合法结婚证,才能办理相关公证,“别说两位老人在民国时期的结婚证现在已经没法找到,就是有也无效。”公证处随即建议二老去街道办事处。于是,两个年近百岁的老人重新返回街道。

无奈之下,王先生家人找熟人走后门,半个小时后,一份盖着公章的婚姻关系证明送到了二老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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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取消奇葩证明 盘点奇葩证明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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