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吃卤鸡爪中毒致休克 卤制品店老板已被控制

近日,微博热门话题“零食也分三六九等”引发热议,其中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被分为最低等,网络上列举出辣条以及泡椒凤爪等零食。可见鸡爪类零食安全性有待考证,这不一幼童吃卤鸡爪中毒更是把话题推上顶峰。

据悉,4岁小孩食用卤鸡爪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并休克,家人遂将卤制品店举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后发现,该店老板党某销售的卤鸡爪中,检出亚硝酸钠成分超标319倍。

2016年5月7日,兰州市城关区食药监局接到市民王某电话举报,称其4岁儿子因食用城关区木塔巷某卤制品店的卤鸡爪而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并休克,正在医院救治,要求查处。该局在调查取证的同时,将举报线索通知城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该院派员提前介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党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建议该局移送城关公安分局查处后继续跟踪该案进展情况。

经调查核实,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党某在生产、加工、销售卤制品时,为了卤制品的“味道、卖相”,添加过量亚硝酸钠。经城关区疾控中心检 测,党某所销售的卤鸡爪检出亚硝酸钠成分达9574.20mg/kg(国家标准<30mg/kg),超标319倍。王某的儿子经医院诊断为细菌性食物中 毒、休克。另据举报,有一名1岁女婴因食用该店卤制品后亦出现中毒症状,正在医院救治。

目前,党某已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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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吃卤鸡爪中毒致休克 卤制品店老板已被控制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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