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農村戶口離婚分戶辦理條件及材料 重慶農村戶口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重慶農村戶口離婚分戶辦理條件及材料 重慶農村戶口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關於規範農村居民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農村居民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分戶:1、結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2、離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無合法住房,但已離婚半年以上的;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獨立住房居住的。

重慶農村戶口離婚分戶辦理條件及材料 重慶農村戶口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所需材料:1、書面申請;2、居民戶口簿;3、結婚證或離婚證(包括法院的離婚判決書);4、農村合法住房證明(包括農村房屋所有權證、農村房屋分割的公證書、人民法院對農村房屋分割的判決書)。

農村分戶規定

1、受理部門: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辦理條件:本區農村地區家庭戶居民戶口分戶應當遵循“分家、分吃、分住”的三分原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分戶:⑴離婚;⑵實事上已分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成年人。但下列情形不予分:

(1)夫妻之間;

(2)投靠遷入父母與被投靠子女;

(3)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人、無民事行爲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與有法定義務的扶養人、撫養人或監護人;

(4)同戶僅有一個子女的,一般不宜分戶;其中父母不能獨立生活的,不予分戶。

(5)住房已消失或是危房的,不予分戶。

3、辦理流程:

(1)個人申請(含網上);

(2)受理(含派出所視窗或網上);

(3)審覈、審批;

(4)辦結。(說明:對於非網上申請的:①需調查覈實、審批的,出具《受理戶口回執通知單》;②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補充的材料;③因不符合政策規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戶口登記告知單》。對於網上申請的,用資訊告知上述結果。)

4、所需材料:(1)申請書;(2)《居民戶口簿》;(3)離婚手續(含《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裁定書)或者協商簽訂的分家析產協議。

5、辦理時限:8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及標準:依據渝價〔2001〕272號和財綜〔2012〕97號檔案規定,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