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就业的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申请人才住屋补贴。
海口住屋补贴申请条件
中级职称可以申请!
2018 年 5 月 13 日以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可以申请!
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本市享受购买公有住屋、政府统建的经济适用住屋、限价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配租公共租赁住屋或领取公共租赁住屋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屋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住屋租赁补贴 2000 元/月,购房补贴 2.4 万元/年。
住屋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 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 5 年内申请领取完毕。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屋租赁补贴;领取住屋租赁补贴后申请购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应扣除已领取的住屋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