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基層教師安居型商品房購房條件

為了解決海南省基層教師的住房問題,海南省釋出相關政策,將要以安居房的方式為基層教師配備住房。

海南基層教師安居型商品房購房條件

海南基層教師安居房購房物件及條件

(一)購房物件

基層教師是指在鄉鎮及以下基層(不含城關鎮和劃入城市主城區的鄉鎮)工作,公辦中國小和幼兒園在編在崗的教師(含特崗教師)、編外在崗教師,民辦中國小和幼兒園在崗的專任教師。

(二)購房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提供繼續在本系統基層服務5年及以上承諾書的,可以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1.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縣城主城區或縣城無住房且無購房記錄的。

2.家庭成員在本市縣主城區或縣城擁有 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於本市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

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徵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轉讓的住房。已購買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