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實施新的人才購房政策,落戶我省的人才需要提供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方可購買住房。
海口人才引進購房政策
(一)落戶我省的人才。
落戶我省的引進人才購買住房,自落戶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未落戶我省的人才。
本人家庭在我省無自有住房,須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計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購買1套住房。
(三)非本省戶籍人員。
不再區分限購區域與非限購區域,實行全區域限購。非本省戶籍家庭購買住房,須在我省無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我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購買1套住房。
(四)離異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