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普通落户的人員,在2018.4.22前落户的,可以購買2套商業住房,如果之後落户的,只能購買一套住房。
海口普通落户買房
2018.4.22前户籍遷入的,享受本地居民購房政策。限購2套。
2018.4.22後户籍遷入海南的家庭限購一套,並提供在海南累計24個月個税或社保證明。
所需材料
1、海南人
身份證(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頁+本人及家庭成員頁)、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或司法判決的相關材料。
2、新海南人
身份證(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頁+本人及家庭成員頁)、結婚證/離婚證、個税證明或社保證明、離婚協議或司法判決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