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東莞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 東莞高温補貼2018怎麼發

本站  2018東莞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東莞的高温補貼標準是按照廣東的高温補貼標準來的,那麼,按照這個標準,東莞高温補貼2018怎麼發呢?廣東每年高温補貼發放時間是6月-10月,金額是每人每月150元,如有改動,當地政府會發布相關上調或下調通知,但今年沒有相關上調或下調消息。

2018東莞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 東莞高温補貼2018怎麼發

2018東莞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 東莞高温補貼2018怎麼發

2018東莞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

廣東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享受高温津貼需要符合條件:一是高温,即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濕,高温季節常有高濕現象伴隨,即又悶又熱,且持續的時間較長。以上兩個條件中,前者國家已經明確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綠豆湯等實物不能衝抵高温津貼

高温補貼

用綠豆湯等實物衝抵高温津貼。以山西省為例,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領取高温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發放時間是每年6月至8月。比如,為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冰糖、綠豆湯等防暑降温物品,標準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山西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對此明確強調,按照規定,企業應為高温作業和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足夠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防暑降温飲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領不到補貼可依法維權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温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温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温天氣勞動保護。

對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未向從事高温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温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由於最新數據還未公佈,以上數據為去年數據,僅供參考,如有變動,以最新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