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國家規定2021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1

導讀:產假是國家規定的給孕婦的帶薪假期,符合勞動法的孕婦都能夠享有。不過,產假每年都不一樣,每個地區也各是不同,那麼產假國家規定2021是怎樣的呢?產假竟然是帶薪假期,自然是有工資的,那麼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1是如何的呢?和萬年曆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產假國家規定2021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1

孕婦

產假國家規定2021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產假天數的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另外,晚育產假的規定已經取消了,修正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國各地的規定標準不一,應以當地最新頒發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準。

產假的分類

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假國家規定2021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1 第2張

產假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4.由於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建議準媽咪到當地相關部門諮詢清楚,以免擺烏龍。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1

目前我國產假工資公司一般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給員工。

但是在已實行生育津貼發放制度地區,生育津貼包含產假基本工資,生育津貼具有產假工資性質,社保機構將生育津貼發放給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

產假國家規定2021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1 第3張

產假

我國部分地區規定,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新《勞動法》產假薪資規定

《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產假國家規定2021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2021 第4張

產假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行,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