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生醫學證明補發
《出生醫學證明》簽發(補發/換髮)(在醫療保健機構內出生)
服務物件:自然人
受理條件:1996年1月1日後出生。因當事人或簽發機構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可向原簽發機構申請更換《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首發登記表(附有《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聯)、病歷首頁及出院小結。
2、有產婦資訊的《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登記表及續表;
3、海南省《出生醫學證明》換髮申請表;
4、父母雙方: 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死亡證明);
5、法定親子鑑定證明(適用於換髮,變更父母資訊的);
6、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影印件;
7、嬰兒未落戶,需提供承諾書(簽名及電話);
8、海南省《出生醫學證明》補辦申請表;
辦理資訊
1、網辦地址:海南政務服務網
2、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出生醫學證明》簽發(補發/換髮)(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或在醫療機構內出生無檔案查詢的)
服務物件:自然人
受理條件:1996年1月1日後出生的, 具有《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人員接生的新生兒,由新生兒出生地縣(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負責簽發。領證人需提供新生兒父母簽字的“親子關係宣告”和家庭接生員出具的接生情況證明,同時附家庭接生員考核合格證書影印件。其他情形,由新生兒出生地縣(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負責簽發。各省(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和本地實際,制訂具體簽發條件,並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婦幼健康服務司備案。有條件的地區可試行以親子鑑定證明為條件的簽發。
辦理材料
1、親子關係宣告;
2、《出生醫學證明》首發登記表(附有《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聯)、病歷首頁及出院小結;
3、有產婦資訊的《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登記表及續表;
4、父母雙方: 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死亡證明);
5、法定親子鑑定證明;
6、嬰兒未落戶,需提供承諾書(簽名及電話) ;
辦理資訊
1、網辦地址:海南政務服務網
2、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